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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照明科技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调动广大照明企事业单位、设计师和照明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照明网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行业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手指奖是照明行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的国际性奖项。“金手指奖”的宗旨是鼓励和表彰每一年对照明行业做出卓越贡献、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 金手指奖奖项的申报秉承自行(自愿)原则,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由中国照明网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第四条 金手指奖提名、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标准、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金手指奖”奖由中国照明网组织,金手指奖组委会负责评选,每年评选一次(部分奖项二年或三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六条 金手指奖共设八大类25个奖项:

(一)照明设计师大赛

(二)卓越人物奖

  • 1、领军人物奖(三年一评)
  • 2、最具影响力设计师奖(二年一评)
  • 3、最佳夜游导演奖(二年一评)
  • 4、年度杰出项目经理
  • 5、年度杰出销售经理

(三)匠心品牌奖

  • 1、全国照明工程公司30强
  • 2、全国照明设计公司30强
  • 3、年度影响力品牌奖
  • 4、年度室内照明品牌奖
  • 5、年度教育照明品牌奖
  • 6、年度智能照明品牌奖
  • 7、年度景观照明品牌奖
  • 8、年度文旅灯光品牌奖
  • 9、年度智慧灯杆品牌奖

(四)科学技术奖

(五)工程设计奖

  • 1、室内照明工程设计奖
  • 2、道路照明工程设计奖
  • 3、文旅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奖
  • 4、建筑照明工程设计奖

(六)创意设计奖

(七)照明建设奖

(八)特别奖

第七条 照明设计师大赛面向国内外照明设计从业人员,参赛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2年以上照明设计工作经验;

(二)具有独立主持完成的照明设计项目;

(三)无不良从业记录。

第八条 卓越人物奖授予在促进行业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设计、管理、制造、销售等领域中有卓越建树和影响力的个人;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第九条 匠心品牌奖颁发给行业领域里品牌建设成就突出或者产品创新表现卓越的品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自主的品牌,市场上表现活跃;

(二)品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

(三)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以诚信经营和专业服务而深受客户信赖;

(四)企业产品具有核心的竞争优势,在同类产品中具有一定地位。

第十条 工程设计奖授予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优质照明工程,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申报主体拥有项目知识产权,无产权争议;

(三)近三年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

(四)项目施工质量、设计水平、科技含量、节能环保、综合效益应达到照明行业领先水平。

第十一条 科学技术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或创新的企业或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工艺、材料或软件开发等方面有重要创新,推动行业科技发展作用明显;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

第十二条 创意设计奖面向全球各大高校学生,参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品须是灯具设计、智慧灯杆设计、艺术装置等工艺设计作品;

(二)作品须具有一定规模、兼备艺术性与科技水平、有人文特色;

(三)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参赛作品为完整的设计方案或者实物作品。

第十三条 照明建设奖面向面向业主方或市政管理单位,参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质量水平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已经投入使用,社会公众评价良好;

(四)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如城市照明节能效果显著);

(五)申报单位须提交至少2项具代表性的城市照明项目。

第十四条 特别奖由组委会根据当年行业情况及国家重大事件设定的公益奖项,表彰为国家和行业做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奖项包括贡献奖、公益奖等。

第十五条 金手指奖奖励等级
金手指奖照明设计师大赛和创意设计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经四个等级;工程设计奖分钻石奖、铂金奖、金奖三个等级;其他奖项不分等级。

第三章 申报和提名

第十六条 金手指奖采取自主申报和推荐提名方式。提名人员或机构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组委会认可的资深名家、学术带头人、行业精英等;

(二)金手指奖赛区评委、终审评委、提名委员;

(三)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

(四)经组委会认定符合提名资格的社会组织、大专院校等学术机构。

第十七条 申报程序:

(一)下载申报资料。金手指奖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登录金手指奖官方网站或关注金手指奖公众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本。提名人须下载提名表。

(二)参评材料提交。下载报名表格以后,根据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单位申报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须手写签名,提名人须填写提名表。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在线提交或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第十八条 属于合作完成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征得合作各方的书面同意,且项目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金手指奖:

(一)未取得相关产品或技术知识产权或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二)不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的;

(三)申报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

(四)近3年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接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

(五)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

(六)申报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申报项目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

(八)已经参加过“金手指奖”评选未获奖的(个人奖项除外)。

第二十条 申报时间:根据每年公布的通知为准,可提前或推迟。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 中国照明网组织成立金手指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根据申报奖项类别和项目申报数量,组织专家进行分组评审。

第二十二条 评审专家分为赛区评委和终审评委。评委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15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院士、设计大师和杰出工程师优先选任。赛区评审专家人选在金手指奖专家库中抽选,每个赛区设评审组长1名,副组长2名负责组织统筹评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金手指奖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金手指奖组委会组织人员通过现场或网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通过;

(二)设计师大赛评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和提名委员到场以记名方式评分,通过分数高低提出获奖名单;

(三)大众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或个人,以网上投票的方式组织大众评审,大众评审占总分的30%。

(四)终审评审。金手指奖评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专家组对提交资料以现场或网上采用记名打分方式,终审评分占总分的70%;

(五)公示。经组委会结合大众评审和终审评审的分值拟定获奖名单,在中国照明网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议,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现场复查。

(六)审定、公布。根据公示情况,“金手指奖”奖组委会提请评审委会会进行审定、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金手指奖为保证奖项的含金量,每年度授奖数不超过申报数的30%。

第二十五条 对获金手指奖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颁发奖杯、证书或奖牌,向部分奖项颁发奖金及其他奖励。

第二十六条 照明设计师大赛、创意设计奖奖励标准如下:

(一)一等奖 10000元;

(二)二等奖 5000元;

(三)三等奖3000元;

(四)设计师大赛获奖者可获得免费游学机会。

第二十七条 金手指奖组委会在获奖名单公布后,以刊物制作、全国巡回、海内外游学、媒体传播等形式对获奖企业和个人进行推广和宣传。

第二十八条 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产品、技术,组委会可协助实现成果的产业转化。

第二十九条 申报、推荐参评项目、产品或技术,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金手指奖组委会有权撤消其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申报资格的处理。

第三十条 授奖证书不作为科技成果权属的依据,禁止使用金手指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章 评选纪律

第三十一条 “金手指奖”奖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参与评选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有关纪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本单位或提名单位、关联单位的评审。

第三十三条 评选工作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可以向组委会投诉、举报。

第三十四条 参与金手指奖评审的评审专家以及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专家名单及参评项目中不能透露的内容进行保密。

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对申报项目取消参评资格;评审专家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评审资格;相关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申报材料在评选结果公布后由组织单位留存,不再返还。

第三十七条 组委会仅对参评资料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参评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方公开、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金手指奖”组委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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