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十大优秀照明设计师张林

独立照明设计师

作为一个照明应用领域的设计师,设计的是光,而不是灯具,灯具仅仅是实现光环境的一种手段。光环境艺术的打造不只是在夜间再现该环境白天的面貌,而是利用光环境艺术所特有的手段,对其进行夜间的景观塑造,利用光的明暗对比、光影效果、色彩区别等,使整个在夜间显现出与白天不一样的形象。
光照可以构成空间,又能改变空间;既能美化空间,又能破坏空间。同样的空间,如果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角度方向、不同的灯具造型、不同的光照强度和色彩,可以获得多种多样的视觉空间效应:如有时明亮宽敞,有时晦暗压抑;有时温馨舒适,有时烦躁不安;有时喜庆欢快,有时阴森恐怖;有时温暖热情,有时寒冷冷淡;有时富有浪漫情调,有时产生神秘感觉等等,光照的魅力可谓变幻莫测,这就是光的魅力。照明艺术的价值在于不仅能给人们带来舒适和安逸的光环境,并且还能给人们带来一些美感。照明艺术的功能和实用性当然占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这些的基础上完成环境的美化,而灯光这个时候就像歌剧魅影一样尽放流光溢彩。考虑在满足功能照明之上尽量做到美观效果,这包括照明方式的应用,灯具的选用,以及装饰性灯饰的运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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