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地区丹江两岸照明设计
总体亮度等级规划
将丹江两岸的道路、水系、景观、建筑等夜间照明元素进行亮度等级划分,使整个丹江两岸照明有主有次,形成和谐统一的光环境。在整体效果上主要是将道路定义为一级亮度,水系定义为二级亮度、建筑节点定义为三级亮度、景观节点定义为四级亮度。整体灯光有强弱的对比变化,使夜间的光环境形成较强的层次感。
功能照明
满足商洛市及商州丹江源国际湿地公园休闲游览的功能性照明要求,表达内部道路,步道,广场,景点,指示标示的基本照明,为商洛市及商州丹江源国际湿地公园的夜间活动提供服务。
景观性照明
表现重要广场,景观节点及水系河道的装饰性照明和公园的生态感照明,成为商洛的城市夜景观。
内涵照明
突出以水墨丹青,山水画卷的商洛夜景观文化主题,表达名山揽翠、湖光掠影、人文商洛、城市印象的美好画面。